国家标准GB8923—88《涂装前钢材表面修饰等级和除锈等级》将抛丸机除锈等级分成四个等级,用字母“Sa”表示。
Sa1 轻度的喷射或抛射除锈。钢材表面无可见的油脂或污物,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、铁锈和油漆涂层
等附着物。
Sa2 彻底地喷射或抛射除锈。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、氧化皮、铁锈等附着物已基本清除,其残留物应是牢固附者的。钢材表面均匀布置抛丸后形成的抛射凹痕,抗滑移系数达到0.35~0.45
Sa2.5 非常彻底地喷射或抛射除锈。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、污垢、氧化皮、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,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状的轻微色斑。钢材表面均匀布置抛丸后形成的抛射凹痕,抗滑移系数达到0.45~0.5
Sa3 使钢材表观洁净的喷射或抛射除锈。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、污垢、氧化皮、铁锈和油漆等附着物,该表面应显示均匀的金属光泽。